林冠英(Lim Guan Eng,1961年12月8日-),馬來西亞槟城第四任首席部长、民主行动党秘书长,也是槟城第一位全国在野党首席部长。祖籍福建省,1961年12月8日出生于马来西亚柔佛峇株巴辖。林冠英父亲林吉祥是怡保东区國會議員,母亲梁玉治。 妻子周玉清。中小学时期分别在峇株巴辖和马六甲度过。毕业于澳州摩纳斯大学,获得经济会计学位。
- 1982年,加入民主行动党。
- 1983年,考获澳州摩纳斯大学经济会计学位,毕业后在银行任职高级行政人员。
- 1986年,首度在马六甲代父出征竞选,以1万7000张多数票当选国会议员。
- 1987年10月,106人因“茅草行动”而在内安法令下被捕,跟父亲林吉祥、林晃声及沈慕羽等人被关入狱长达18个月。
- 1989年12月,同周玉清共结连理。同年担任社会主义青年团团长。
- 1990年,以逾1万4000张多数票当选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
- 1994年,针对甲州首席部长阿都哈欣拥有2742万财产事,先后不下10次到反贪污局报案。此外,举发阿都哈欣与15岁未成年马来少女发生性关系一事。
- 1995年,以近5000张多数票蝉联马六甲市国会议员。同年,受委为行动党副秘书长。2月份,他因为马来少女“出头”,被控以煽动罪行。
- 1997年,抵触煽动及印刷法令罪名成立,罚款1万5000令吉。主控官不满判决,因而要求重审。
- 1998年,被判以18个月监禁。
- 1999年8月25日,因行为良好而提早获释。
- 2008年,首度率领行动党大军参加全国选举,取得压倒性的胜利,改写民政党在槟城执政39年的历史,出任首席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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