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独立新闻在线撰述】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吉兰丹原任苏丹依斯迈佩特拉申请挑战其长子、摄政王登姑法里斯登基为丹州苏丹乃违宪,指依斯迈佩特拉没有权利要求法庭解释“殿下”字眼等法律问题。
根据《马来西亚局内人》报道,法庭也裁定摄政王登姑法里斯在原苏丹失去行事能力时,有行政权力执行皇室的功能。
联邦法院主审法官祖基菲里(Zulkefli Ahmad Makinudin)表示,该判决由三司一致通过。另两名法官是劳勿斯(Md Raus Sharif)、阿都哈密(Abdull Hamid Embong)。
依斯迈佩特拉(右图)的代表律师在5月5日、6月22日及9月20日,提呈了三次入禀书,主要是要求联邦法院释宪,登姑法里斯身为摄政王是否可获得州宪法授权,以修改州宪法。
入禀书要求法庭释宪,解释“殿下”的定义以及苏丹的基本权利。
此前,依斯迈佩特拉的代表律师巴南古马拉沙米(Param Cumaraswamy)表示,该方向联邦法院提出两道问题,即:摄政王是否拥有苏丹的权力,以重组皇家继承理事会及修改《吉兰丹宪法》,以便获得同意登基为苏丹。 【点击:指摄政王登基违宪 丹原苏丹入禀释宪】
原任苏丹依斯迈佩特拉(Sultan Ismail Petra)于2009年5月14日中风,登姑法里斯被立为摄政王,摄理政务,之后丹州皇室就风波不断。
援引新条文立新苏丹
根据官方通讯社《马新社》报道,丹州州务大臣聂阿兹(Nik Aziz)是在9月13日,在峇莱勿刹皇宫(Istana Balai Besar)宣布丹州皇家继承理事会成员议决,丹州摄政王登姑法里斯(Tengku Muhammad Faris Petra,左图)登基为第29任丹州苏丹。
丹州皇家继承理事会援引《吉兰丹州宪法》第23A条文以作说明。
根据今年7月22日颁布宪报的《吉兰丹州宪法》第23A条文,因重大疾病、残疾导致无法视事的苏丹可因此去位。
这项于今年新增的州宪法条文内容阐明:“经过完整、充分调查之后,若州皇室会议认为苏丹殿下身罹重大残疾,无法履行苏丹职务,不符合回教条规(Hukum Syarak)成为苏丹之规定,则皇室会议应该根据此章节以下条文遴选、委任继任者。”
不过,原任苏丹依斯迈佩特拉的的律师指第23A条文“可能让王储惹上干预司法程序与正义的官非”。
曾申请人身保护令
原任苏丹依斯迈佩特拉(Sultan Ismail Petra)于2009年5月14日中风后,摄政王东姑法里斯下令将原苏丹依斯迈送入古邦阁亮的理科大学医院休养,并给予全面的人身保护,严厉管制探访。
结果引起吉兰丹皇室成员的不满,并委托律师代表原苏丹依斯迈入禀布城特别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以便可离开医院。这是全世界法律史上首宗统治者要求得到自由的案件。
【本独立新闻在线撰述】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吉兰丹原任苏丹依斯迈佩特拉申请挑战其长子、摄政王登姑法里斯登基为丹州苏丹乃违宪,指依斯迈佩特拉没有权利要求法庭解释“殿下”字眼等法律问题。
根据《马来西亚局内人》报道,法庭也裁定摄政王登姑法里斯在原苏丹失去行事能力时,有行政权力执行皇室的功能。
联邦法院主审法官祖基菲里(Zulkefli Ahmad Makinudin)表示,该判决由三司一致通过。另两名法官是劳勿斯(Md Raus Sharif)、阿都哈密(Abdull Hamid Embong)。
依斯迈佩特拉(右图)的代表律师在5月5日、6月22日及9月20日,提呈了三次入禀书,主要是要求联邦法院释宪,登姑法里斯身为摄政王是否可获得州宪法授权,以修改州宪法。
入禀书要求法庭释宪,解释“殿下”的定义以及苏丹的基本权利。
此前,依斯迈佩特拉的代表律师巴南古马拉沙米(Param Cumaraswamy)表示,该方向联邦法院提出两道问题,即:摄政王是否拥有苏丹的权力,以重组皇家继承理事会及修改《吉兰丹宪法》,以便获得同意登基为苏丹。 【点击:指摄政王登基违宪 丹原苏丹入禀释宪】
原任苏丹依斯迈佩特拉(Sultan Ismail Petra)于2009年5月14日中风,登姑法里斯被立为摄政王,摄理政务,之后丹州皇室就风波不断。
援引新条文立新苏丹
根据官方通讯社《马新社》报道,丹州州务大臣聂阿兹(Nik Aziz)是在9月13日,在峇莱勿刹皇宫(Istana Balai Besar)宣布丹州皇家继承理事会成员议决,丹州摄政王登姑法里斯(Tengku Muhammad Faris Petra,左图)登基为第29任丹州苏丹。
丹州皇家继承理事会援引《吉兰丹州宪法》第23A条文以作说明。
根据今年7月22日颁布宪报的《吉兰丹州宪法》第23A条文,因重大疾病、残疾导致无法视事的苏丹可因此去位。
这项于今年新增的州宪法条文内容阐明:“经过完整、充分调查之后,若州皇室会议认为苏丹殿下身罹重大残疾,无法履行苏丹职务,不符合回教条规(Hukum Syarak)成为苏丹之规定,则皇室会议应该根据此章节以下条文遴选、委任继任者。”
不过,原任苏丹依斯迈佩特拉的的律师指第23A条文“可能让王储惹上干预司法程序与正义的官非”。
曾申请人身保护令
原任苏丹依斯迈佩特拉(Sultan Ismail Petra)于2009年5月14日中风后,摄政王东姑法里斯下令将原苏丹依斯迈送入古邦阁亮的理科大学医院休养,并给予全面的人身保护,严厉管制探访。
结果引起吉兰丹皇室成员的不满,并委托律师代表原苏丹依斯迈入禀布城特别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habeas corpus),以便可离开医院。这是全世界法律史上首宗统治者要求得到自由的案件。